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(ITER计划专项)
子项编码 |
03003-023 |
子项名称 |
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(ITER计划专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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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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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对象 |
事业单位、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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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 |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4〕62号)附件第18项:国家科技计划项目(含基地)审批。实施机关:科技部。
2007年8月30日,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ITER计划的《组织协定》和《特豁协定》。
ITER计划专项参照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计〔2011〕626号)管理。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》第六条:“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,主要职责……建立备选项目库,负责项目申报受理、评审评估、立项、结题验收等工作……”第二十二条:“科技部审议、确定立项项目……发布立项通知,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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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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